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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

一、洽辦單位:社會局救助科、戶籍地區公所社會(政)課

 

二、服務/補助對象:列冊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內兒童及少年(限民國 105 年 1月 1日以後出生)。

 

三、服務/補助內容:

由兒少之法定代理人(監護人)代為申請,設立帳戶及約定每月存款金額(500元、1000元、1250元擇一);政府以一比一方式提撥,每人每年最高提撥1萬5,000元為上限。兒少於年滿18歲申請領回之款項,可用於接受高等教育、職業訓練或就業、創業等。

 

四、應備文件:

1. 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健保卡、駕照等)及可佐證兒童身份的證件(如健保卡)。

2.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3.兒童及法定代理人印章。

4.若要由郵局自動扣款,請帶郵局存簿及印章(印鑑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