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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居老人緊急救護通報服務

一、服務內容:

1. 提供24小時之緊急救援通報支持網路,減少在家面臨突發疾病及意外狀況而無人可提供救援之發生,能於第一時間通報而獲得立即之援助。

2. 緊急救援系統包括一組主機及具求救功能之無線遙控隨身按鈕,若在家發生緊急狀況時,可直接壓下隨身求救鈕,24小時全天候監控服務中心接獲求救訊息後,應視服務對象需要,立即進行救護聯繫及適當處遇。

 

二、服務對象:

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本市年滿 60 歲且非居住於機構,並具有下列各項條件之一者:

1. 有單獨居住之事實。

2. 與配偶或其他人同住且符合下列狀況之一者:

(1)與子女同戶籍,但子女未經常性同住(連續達五天以上獨居事實)。

(2)同住者皆缺乏生活自理能力或無照顧能力。

(3)同住者皆為六十五歲以上。

 

三、補助標準:

1. 年滿六十五歲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領有中低老人生活津貼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本局列冊關懷且經評估有獨居安全疑慮或其他經評確實有使用需求者。

2. 年滿60歲之一般獨居民眾,其系統連線服務費用自費負擔。

 

四、應備文件:

1. 最近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1份或戶口名簿影本。

2. 各福利身分別補助之證明文件(一般自費者免附)。

3. 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