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土地所有權狀或第一類土地謄本(三個月內)、撥款帳戶、身分證及印章向全台農會或公所申請。*如申報者非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需填寫代耕協議書。*如土地從未申報過【綠色環境給付】,需附上基期年證明或台糖種植原料甘蔗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