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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變賣作業

財物變賣作業



機關名稱
臺南市西港區公所
機關代碼
3.95.72

機關地址
723臺南市西港區文化路1號

標案案號
110-013
公告次數
1

是否刊登公報

公告日期
110/02/23

財物名稱
標售報廢財物
聯絡人
蔡淑賢

電子郵件信箱
anny19305@mail.tainan.gov.tw
聯絡電話
(06)7952601 分機215

截止投標
110/03/04 09:00

開標時間
110/03/04 10:00

開標地點
723臺南市西港區西港里文化路1號本所三樓開標室

投標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立案合格,從事廢棄物清除(理)業、廢棄物處理業或廢棄物資源回收業之廠商。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請有意投標之廠商親至本所(臺南市西港區文化路1號)2樓行政課領取。
2.本所提供之招標文件,係將投標所需表單文件之電子檔格式燒錄於光碟片(共 1張)。請廠商領取後自行開啟檔案並列印填寫完畢後,裝入標封密封後投標。
3.無法至本所領標者,亦可至本所網站「招標資訊」查詢本案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書面投標郵遞送達: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截標期限前郵遞寄達:西港郵政第32號信箱。
2.書面投標專人送達: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截標期限前自行送達:臺南市西港區公所2樓行政課

保證金額度

變賣標的所在地
本所地下室、西港區老人文康活動中心、竹林里。

現場查看時間
本所招標標的物現場查看時間:自公告日起,於每日(週六、日與國定假日除外)上午9時至11時,下午2時至4時,至本所行政課洽辦。
底價金額
7,000

附加說明
1.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2.本招標案不適用政府採購法。
3.本招標案決標方式:總價決標。
4.決標原則:最高標。以有效投標單之中,投標金額之最高標價者為得標廠商,次高標價者為次得標廠商。如最高標價有二標以上相同時,由到場之廠商進行比價,以決定得標廠商及次得標廠商;次高標價者有二標以上相同時,比照辦理。
5.決標後,得標廠商應向本所洽領繳款書,於決標日之次日起7日內,至指定之金融機構(西港區農會)一次繳清全部價款。逾此期間者,視同得標廠商放棄得標,本所將決標予次高標價廠商。(※前述期間之末日為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者,以該日之次日為期間之末日)。
6.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7日內出清所有標的物,逾期者本所不負保管之責,不予補償廠商因標的物失竊所生之損失。
7.本招標案標的物之規格、數量及其他須注意事項詳如招標文件。
8.廠商得標後須於臺南市政府稅務局開立採購合約應納印花稅繳款書,並繳納之。
9.本案投標文件應檢附:
□ 1.投標單。
□ 2.估價單。
□ 2.投標廠商聲明書。
□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法人登記證等。
□ 4.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或所得稅或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 5.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
□ 6.切結書1。

更新資訊


更新原因
新增

最後更新人員
蔡淑賢
最後更新時間
110/02/22 09:43

註:◎更正資料與前次內容差異以紅色字體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