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減量回收及資源循環推動計畫-石綿建材廢棄物清除及處理」以降低石綿建材廢棄物對人體與環境的危害,由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協助民眾妥為清除處理石綿建材廢棄物。
本案申請及審核作業流程如下:
(一)申請資格:家戶住宅、個人農業設施(個人飼養家畜、家禽設施等)、宗教場所(寺廟、教堂等)、私立學校、農會等。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開放申請至經費用罄為止,經費用罄後,將持續受理案件,並造冊列管,如有爭取額外經費(或下一年度,預計持續至116年)將依順序繼續辦理。
(三)清運優先順序:審核通過者,原則以先拆完、裝袋並主動回報裝袋數者優先清運,若當年度經費用罄,尚未清運者,將俟當年度爭取額外經費後(或下一年度)再依拆除完成裝袋通報且經本局確認完成之順序賡續清運。
(四)本案申請方式:
1.郵寄申請:來信請寄701 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2 段133 巷72 號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一般廢棄物管理科 黃春福技士收。
2.親自送件: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永華辦公室1 樓(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2 段133 巷72號)石綿諮詢櫃檯送件。
(五)其他重要注意事項、申請、審核及清運作業流程等詳附件。
如欲查詢申請案審查進度或諮詢石綿相關問題,可透過臺南市石綿建材清除處理官方LINE詢問 (@960mbykg),將有專人1對1回復問題,或電洽環保局((06)2686751分機1628(王小姐)、1637(吳小姐)、1627(許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