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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包裝蜂蜜及其糖漿類產品標示規定」業經衛生福利部公告,並自112年7月1日正式施行,請農友與產銷班注意,避免觸法受罰。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5月11日衛授食字第1111300822號公告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為強化包裝蜂蜜及其糖漿類產品之品名及標示管理規範,於111年5月11日公告「包裝蜂蜜及其糖漿類產品標示規定」,並自112年7月1日正式施行(以產製日期為準),期以透明消費資訊,保障消費者權益。
三、檢附上開公告及公告標示規定與標示規定問答集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