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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辦理「112年地價稅特別稅率及減免稅地申請」截限日將屆,敬請有需要者盡快申請。

說明:
一、112年地價稅適用特別稅率及各項減免申請期限至112年9月22日止。

二、109及110年因疫情出境逾2年戶籍遭遷出,可於112年9月22日前申請續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