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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部分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

主旨:修正「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部分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附旨揭條例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