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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檢送「檳榔田間有害生物綜合管理技術」1份,歡迎農友分享運用。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9年2月6日農授防字第1091488076號函辦理。


二、依據國際癌症研究總署(IARC)於2003年宣布檳榔屬於對人類有致癌性之第一級致癌物,為維護國民健康,並不鼓勵食用檳榔。但近年來因檳榔栽培的病蟲害防治需求增加,為避免農藥亂用與濫用,增加檳榔對人體與非目標生物的影響。因此,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擬定上開管理技術及規範,以達友善環境,消費者健康之目標,先予敘明。


三、上開「檳榔田間有害生物綜合管理技術」(如附件),內容包含檳榔主要病蟲害之鑑別、生態習性、危害特性、防治方法等資訊,如需提供技術輔導,請逕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各試驗改良場所協助。


四、另為強化檳榔安全用藥管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彙整檳榔病蟲害防治藥劑資料,並就蜜蜂影響及環境風險等評估作業後,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物防疫檢疫局農藥技術諮議會審議通過,後續該局將辦理該等藥劑公告使用之相關法制作業。未來亦將繼續蒐集資料或進行試驗,擴充核准使用藥劑種類。


五、此外,為完備檳榔農藥使用監管,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刻正修正「農藥使用及農產品農藥殘留抽驗辦法」增訂農作物農藥殘留限量表,並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規劃建立田間檳榔農藥殘留採樣監測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