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本市(將軍區除外)為「胡蘿蔔108年12月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於109年1月15日至24日期間內受理申報,請受損農民儘速至本所辦理。

一、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9年1月14日農糧字第1091060089A號函辦理。


二、請受損農戶於109年1月15日至109年1月24日申報期限內至本所農建課申報。


三、辦理農業天然災害,請攜帶身分證、印章、存摺及所有權狀,若申報人非土地所有權人需辦理代耕證明。


四、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之地區及項目如下:「臺南市(將軍區除外):胡蘿蔔」。


五、有關辦理現金救助部分,短期作農產品於同產季或長期作農產品於同曆年,救助以一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