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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公告「小米秋行軍蟲」及「狼尾草秋行軍蟲」之緊急防治藥劑及其使用方法與範圍如附件

說明: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9年4月1日農授防字第1091488490A號及109年4月3日農授防字第1091488496A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