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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歐洲等旅遊史的民眾,改列居家檢疫

有歐洲等旅遊史的民眾,改列居家檢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回溯採檢有症狀者,也將回溯追蹤3月5日至14日自歐洲、埃及、土耳其與杜拜入境民眾(皆含轉機)之健康狀況,請這段期間自上述地區入境(皆含轉機)民眾配合居家檢疫,請儘速向居住所在地之區公所通報,或撥打各縣市1999專線通報,由公所民政人員進行居家檢疫健康關懷。

自主通報居家檢疫者,請利用電話洽區公所,提供個人資料,由公所補開立居家檢疫通知書,並由民政人員進行健康關懷至檢疫解除日(入境日加15天)。民眾於居家檢疫期間,應遵守居家檢疫通知書上所列防疫規定,留在家中不外出,並配合必要之追蹤關懷機制。

無上述地區旅遊史者勿亂通報,以免觸法受罰;自上述地區入境民眾如果有咳嗽、發燒、流鼻水、鼻塞、呼吸困難、倦怠無力等症狀,請電(06)2880180衛生局防疫專線,依指示儘速就醫。

※上述所稱「歐洲」為下列國家/地區:
法國、德國、西班牙、葡萄牙、奧地利、荷蘭、比利時、盧森堡、丹麥、芬蘭、瑞典、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波蘭、捷克、匈牙利、希臘、馬爾他、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冰島、挪威、瑞士、列支敦斯登、英國、愛爾蘭。
(歐洲+埃及、土耳其、杜拜共30個國家/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