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公告:110年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第4、5款暨儘後召集第4款申請公告

公告事項:
1.109年4月1日至4月30日:後備軍人及補充兵「110年緩召第4、5款」
2.109年4月1日至5月31日:後備軍人及補充兵「110年儘後召集第4款」

符合申請人員請至區公所申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