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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公務人員因公猝發疾病或因戮力職務積勞過度以致死亡審查參考指引」第三點修正規定,並溯自民國107年7月1日生效。

轉知「公務人員因公猝發疾病或因戮力職務積勞過度以致死亡審查參考指引」第三點修正規定,並溯自民國107年7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