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計畫自115年10月1日起分階段開打,第一階段對象於115年10月1日開打,第二階段對象於115年11月2日開打,至疫苗用罄止,惟倘疫苗短缺,將另行公布開打日期。
階段順序
實施對象
第一階段
(10/1起)
1.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
2.65歲以上者
3.55歲以上原住民
4.安養、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
5.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
6.孕婦
7.具有潛在疾病者,包括高風險慢性病人、BMI≧30者、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
8.6個月內嬰兒之雙親或實際扶養者
9.幼兒園托育人員、托育機構非臨時性工作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保母)
10.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
11.禽畜相關及動物防疫相關人員
第二階段
(11/2起)
12.50至64歲無高風險慢性病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