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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範並避免魚塭遭填埋廢棄物情事發生,請勿主動提供或隨意出租魚塭供人堆置或回填廢棄物,也要隨時注意自身魚塭情形。

為維護養殖生產環境,防止魚塭遭業者傾倒廢土、爐渣等廢棄物,請漁民及相關業者注意,凡主動提供或隨意出租魚塭,供人堆置或回填廢棄物,可能遭受刑罰;另要隨時注意自身魚塭情形,如停養或租給他人仍應定期巡視,倘發現被人傾倒廢棄物,或鄰近魚塭被偷倒廢棄物,應儘快通知所屬相關單位協助調查,如有發現違規填平,或遭違法傾倒廢棄物及其他違規利用者,應依法查處。

為防範並避免魚塭遭填埋廢棄物情事發生